元宵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,早在2000多年前的西汉就有了,元宵赏灯始于东汉明帝时期,明帝提倡佛教,听说佛教有正月十五日僧人观佛舍利,点灯敬佛的做法,就命令这一天夜晚在皇宫和寺庙里点灯敬佛,令士族庶民都挂灯。以后这种佛教礼仪节日逐渐形成民间盛大的节日。该节经历了由宫廷到民间,由中原到全国的发展过程。
并且古代元宵节是放假的汉朝:放假一日
唐朝:放假三日
宋朝:放假五日
明朝:放假十日
在明朝宣德四年、五年、八年
更是把假期增加到了二十天!
从放假的天数就可以看出,古人对元宵节是非常地重视的。朝廷会修建大型的灯轮、灯树、灯柱以供市民观赏。到了元宵节那天晚上,走在大街上,你可以看到四处都是灯火通明,路边的大树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灯谜,男男女女都盛装出席,一片欢声笑语,歌舞升平。
那么,在中国历史上,元宵节都有哪些习俗呢?
汉代:祭太一神、燃灯表佛
元宵节起源于汉代。据《史记·封禅书》记载:汉武帝时,亳人谬忌奏请祭祀“泰一”神。“泰一”神又称“泰乙”、“太一”或“太乙”。为何要祀泰一呢?谬忌认为“泰一”是天神中最尊贵者,其地位在五帝之上。汉武帝又是极为相信神仙的皇帝,面对当时人们心目中如此尊贵的太一神,岂能不大大祭祀一番。尤其在正月十五日祭太一神最隆重。从黄昏开始,通宵达旦用盛大的灯火祭祀,加上夜晚常有流星划过祠坛之上,从此形成了正月十五张灯结彩的习俗。
到了东汉明帝永平十年(67年),蔡愔从印度求得佛法归来。汉明帝为了弘扬佛法,下令正月十五日夜在宫廷和寺院“燃灯表佛”。《法苑珠林》又记载明帝永平十四年(71年),五岳诸山道士要与西域和尚比较法力,以辨真伪。汉明帝令僧道正月十五日会集于洛阳白马寺,道士斋道经,设置三坛,然后纵火焚经,经书见火而被焚化。佛教传入中国以后,中印习俗互相融合,流传到民间。每到正月十五日夜,城乡灯火辉煌,昼夜通明,士族庶民,一律挂灯。这既有祭太一神的旧说,又有燃灯礼佛的虔诚,原有的神仙术与佛教礼仪相结合,形成了一个中西合璧的独特习俗。这个习俗经官方的倡导而开始流行,并在这一夜取消宵禁制度。据《事物纪原》记载:汉代西都长安城有执金吾负责宵禁,“晓瞑传呼,以禁夜行”,唯有正月十五日夜晚,皇帝特许执金吾驰禁,前后各一日,允许士民踏月观灯。
魏晋:祭门户、祀蚕神、迎紫姑
到了魏晋,又增添了灯节祭门户、祀蚕神、迎紫姑的风俗。按《荆楚岁时记》记载,祭门户的仪式是制作豆粥,上加油脂以此祭祀门户;先在左右门户插上水杨枝,根据杨树枝受风飘动所指的方向,再用酒肉食品及插上筷子的豆粥、糕饼等来祭祀,称“望日祭门”。为什么要如此祭祀呢?《齐谐记》记载:正月半,有位神仙降临到以养蚕为业的陈氏家宅,说“若能见祭,当令蚕桑百倍”。《续齐谐记》中也有类似的记载,但是更为详细。在正月十五日,吴县居民张成夜间起来,看见一个妇人立在房宅的东南角,对张成说:“我是这地方之神,明年正月十五,要煮碗白米粥,上面加盖些肉脂来祭祀我,我会使你家蚕业兴隆。”说罢就不见了。张成按照她所说的办法祭祀,从此养蚕年年丰收。由于这个传说的影响,魏晋南北朝时,时人每到正月十五都做粥祭祀,并加肉覆盖在粥上来吃。
更有趣的是“迎紫姑”,以卜将来蚕事好坏。按南朝宋人刘敬叔《异苑》的记载,紫姑本是一户人家的小妾,为正房大妇所嫉妒,于正月十五日气愤而死。后人做其形而迎接她。迎时要念咒:“子胥(紫姑丈夫之名)不在,曹夫人(即其大妇)已行,小姑可出。”迎紫姑时要在厕所边或猪栏边,如果手中的紫姑形象物变重,就是紫姑神来了。迎紫姑还要在厕所中置破旧衣裳。据说有平昌孟氏曾于正月十五日试迎了一次,紫姑竟“穿屋而去”。看来当时人们对这一点深信不疑。这个为人做妾的紫姑显然是劳动人民按照自己的想象而创造的神,所以她地位卑贱,穿破旧衣服,活动于厕所或猪圈栏旁。
隋唐:放花灯
隋代开国初年,隋文帝提倡节俭治国,对元宵节民间大闹灯火禁止颇严。《隋书·柳彧传》记载:柳彧曾上书文帝,叙述当时京城和各州县,每逢正月十五日夜,人们“充街塞陌,聚戏朋游。鸣鼓聒天,燎炬照地,人戴兽面,男为女服,倡优杂技,诡状异形”、“以秽嫚为欢娱,用鄙亵为笑乐,内外共观,不曾相避”。这位老夫子认为这些丰富多彩的民间百戏及风俗活动有伤风化,至于“高棚跨路,广幕陵云,炫服靓妆,车马填噎,肴醑肆阵,丝竹繁会”,那是浪费人力物力,更不能容忍的是有的人“竭赀破产竞此一时”,有的家庭“尽室并孥,无问贵贱,男女混杂,缁素不分”,都去观看。柳彧请隋文帝下诏禁绝这些节日习俗。隋文帝采纳柳彧的建议,雷厉风行地禁止元宵张灯及娱乐活动。
隋文帝禁元宵节,他的儿子隋炀帝却与他相反,竭力在元宵节铺张奢侈,挥金如土。大业六年(610年)正月,因西域少数民族首领云集洛阳,隋炀帝调集民间艺人进城,于正月十五日在洛阳皇城端门外端门街,举行盛大的百戏。《资治通鉴·隋纪》记载:“戏场周围五千步,执丝竹者万八千人。声闻数十里,自昏至旦,灯火光烛天地;终月而罢,所费巨万。”从此一扫汉代敬神礼佛的节日观念,而开元宵行乐之端。所以胡三省注曰:“今人元宵行乐,盖始盛于此。”薛道衡《和许给事善心戏场转韵诗》描述当时盛况道,“万户皆集会,百戏尽前来”、“竟夕鱼负灯,彻夜龙衔烛”。精彩的百戏歌舞中既有传统的百兽舞、五禽戏,又有少数民族的艺术表演。“羌笛陇头吟,胡舞龟兹曲”。隋炀帝这位浪荡天子乐陶陶地带着他的成群妃嫔,登楼观灯。
同西周两汉一样,唐代都城长安也有宵禁制度。但是元宵节前后几日内,却特许驰禁,放三夜花灯,称之为“放夜”。据《太平御览》引唐人韦述《两京新记》:“惟正月十五日夜,敕金吾驰禁前后各一日以看灯。”当此之时,“谁家见月能闲坐,何处闻灯不看来”(崔液《上元夜六首》),于是“千门开锁万灯明,正月中旬动帝京”(张祜《正月十五夜灯》)。从王公贵族到平民百姓无不走出坊门,夜游观赏那争奇斗艳的各式花灯,以致车不能掉头,人难以转身。《雍洛灵异小录》记载:“唐朝正月十五夜……灯明如昼,山棚高百余尺,神龙以后,复加俨饰,士女无不夜游,车马塞路。”甚至有的人被挤得悬空而起,“有足不蹑地浮行数十步者”。
唐初高祖李渊、太宗李世民对元宵放灯尚未大力提倡。据《旧唐书·中宗本纪》记载:唐中宗李显景龙四年(710年)元宵节观灯还是偕皇后微服出行,并借踏月赏灯的机会巡幸大臣萧至忠、韦安石及长宁公主家。但此后不久,就奢侈之风大开。《朝野佥载》记载:睿宗先天二年(713年,即玄宗开元元年)正月十五、十六、十七日,在安福门外做一巨型灯轮,高达20丈,上边缠绕五颜六色的丝绸锦缎,用黄金白银作装饰,灯轮悬挂花灯五万盏,如同五彩缤纷、霞光万道的花树一般。同时,让“宫女数千人,衣罗绮,曳锦绣,耀珠翠,施香粉”,在灯轮下轻歌曼舞,还从长安万年县选出少女妇人千余人,在灯轮下踏歌三日。当时洛阳盛况是“他乡月夜人,相伴看灯轮,光随九华出,影共百枝新”,以致“歌钟盛北里,车马沸南邻”(韩仲宣《上元夜效小庾体同用春字》)。“月下多游骑,灯前绕看人,欢乐无穷已,歌舞达明晨”(崔知贤《上元夜效小庾体同用春字》)。《辇下岁时记》还记载:唐睿宗上安福门观灯,让太常作乐歌,宫女歌舞,朝士中能文者填写踏歌词,踏歌“声调入云”。
宋代:灯市如昼
宋代从京师到民间都十分重视元宵放灯,因此有专门的“灯市”。如《乾淳岁时记》记载:在都城从年前孟冬(十月)开始,“天街茶肆渐已罗列灯球等求售,谓之灯市。自此以后,每夕皆然”。在灯市上,舞女乐伎往来最多,卖舞卖唱。每晚从灯火初上,箫鼓齐奏,歌女舞女纷纷献技。豪商富贾,纨绔子弟,纷纷买笑追欢,到更深四鼓方止。因此姜白石有诗云:
灯已阑珊月气寒,舞儿往往夜深还。
只因不尽婆娑意,更向街心弄影看。
南陌东城尽舞儿,画金刺绣满罗衣。
也知爱惜春游夜,舞落银蟾不肯归。
灯市不仅在京师很盛,在其他各地也颇为风行。范成大在《吴郡志》中说:苏州罗灯在宋代闻名天下,能工巧匠们在罗帛上剪镂百花等极其细巧的图案。点燃蜡烛后,放射万道灯光,人们称之为“万眼罗”。福州的“白玉灯”,新安的“无骨灯”,像春兰秋菊,各有秀色。此外,宋代灯市上值得称道的还有类似皮影戏的五彩羊皮灯、丝灯、走马灯等,颇受人们喜爱。
宋代兴起了烟火,火药在唐宋节日娱乐中,得到广泛应用。不仅制成炮仗,而且制作烟火。《乾淳岁时记》记载:“宫漏既深,始宜放烟火百余架,于是乐声四起,烛影纵横,而驾始还。”不但宫中放,民间也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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